黑河学院
志愿者联合会文件
黑院青志联发〔2015〕1号
关于举办“黑河学院第三期创新梦想
训练营”活动的通知
各服务队:
现将“黑河学院第三期创新梦想训练营”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组织本服务队本系人员参加,宣传动员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黑河学院第三期创新梦想训练营”活动方案
附件二:“黑河学院第三期创新梦想训练营”活动报名信息表
黑河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创新 训练营 素质拓展
黑河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2015年9月11印发
录入:周晗 校对:李亚茹 共印18份
附件一:
黑河学院第三
期创新梦想训练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友谊合作拼搏创新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团队合作意识,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培养拼搏奋斗精神,最终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1、通过拓展培训,在团队内部营造亲情化的团队氛围,增进团队内以及各团队之间成员的信任感、责任感,从而改善和增进团队内各成员的人际关系。
2、在活动过程中,激发各团队成员的进取精神,培养成员的领导意识与管理才能,为在将来的工作成为一名主动而积极的学生干部打下基础。
3、依靠各种拓展项目,加强团队内部、团队间的沟通与协作能力,锻炼团队面对机遇与挑战时的反应与应对方式。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黑河学院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黑河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黑河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社团
五、活动参与人员
黑河学院全体学生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行下载报名表,按指定时间交到负责人手里。
郑宏扬:18545248135
周晗:15764563615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至12日
七、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4日---2015年10月11日(中秋节假期除外)
每天早上六点十分至七点二十
八、活动地点
学校篮球场
八、活动流程
(一)前期工作:
1、确定总指挥、策划、裁判组人员、流动监督组人员及工作人员;
2、活动参与方式为自愿报名参加,如有人请假3次以上(不包含第3次)、无故缺席旷训3次以上(不包含第3次)自动退出训练营,训练过程中迟到的同学,男生惩罚俯卧撑30个,女生惩罚跑圈5圈。迟到五次(含五次)不予毕业。
3、参加拓展培训的人员以报名顺序进行分组,并确定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
4、院大学生素质拓展社团办公室负责本次拓展培训的签到以及活动的必需物品;
5、分组后,各组成员相互认识,各组成员在队长的带领下确定本组的队名、口号,活动组织者负责向各组成员讲解拓展的各种注意事项等。
(二)活动期间:
1、全体参与人员到篮球场集合,进行动员大会并开展安全教育,老师讲话。
2、队伍整理后进行第一项活动:晨跑(每天围绕篮球场慢跑两圈、慢走一圈)
(三)后期总结:
1、所有参加本次训练营的成员在本次训练营结束时上交一份活动心得。
2、各部门在后续的工作中进行总结,加强沟通与了解。
3、由大学生素质拓展社团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资料的整理与总结,由宣传部负责拍照及发微博等。
(四)活动用品:
排球、报纸、宽胶带、球、笔、纸等。
九、拓展活动具体规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1、保持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各组成员需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严格保持队伍的行进队形,若有意外情况需及时向组织者请假。
2、总指挥负责本次拓展活动的全过程,对本次活动拥有最高指挥权,策划人、裁判组、流动监督组辅助总指挥。
3、裁判组成员负责判定活动项目的完成与否、是否犯规并对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记录,流动监督组成员负责引领队伍行进方向并对必要的活动场地进行布置,对本次拓展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组织者要对队伍负责,必要时需组织队伍的队员喊口号,鼓舞本队队员士气并时刻注意队员的健康状况与安全问题。
5、活动参加人员要求及必需品:
1)活动参加人员一律穿着运动鞋、运动衣;
2)各项活动项目中,一人犯规可以重做,6人以上犯规全队重做此项目并加罚10分钟;
3)活动进行过程中,各参与人员禁止吃零食、提前离开。
十、紧急情况应对方案
1、流动监督人员负责对行进中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理。
2、途中有队员受伤(如崴脚、磕破等),由本队队员帮助完成,若情况严重则由队长上报组织者,经批准后,该队员可在名一队友的护送下进行治疗。
3、如有队员不服从指挥,队长上报组织者及流动监督组人员;如裁判及流动监督组人员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撤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本队加罚30分钟。
大学生素质拓展社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报名表见下页
附件二:
第三期创新梦想训练营个人信息
姓 名: |
性 别: |
一寸 |
院 系: |
班 级: |
队伍名称: |
担任职务: |
寝 室 号: |
移动电话: |
专 业: |
QQ 号: |
电子邮箱: |
个人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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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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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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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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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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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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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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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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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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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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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长意见 |
营长签字: |